光业律所胜诉 -光业律所杜晓敏主任、郝丽媛律师行政诉讼案胜诉

2026-05-21 12:00:18 光业律所 4

案件背景


2023年7月,贵州望谟县蟠桃街道办以毛某"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"为由,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八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要求限期拆除新建房屋并退还土地,后续更面临高达97.56万元的巨额罚款。面对基层行政机关的强势执法,毛某委托我所杜晓敏主任郝丽媛律师依法维权。


办案纪实
接受委托后,杜晓敏律师团队实地取证

行政机关混淆"集体建设用地"与"未利用地"性质,将合法使用的宅基地错误认定为非法占地

案件成果
经庭审交锋,法院采纳代理意见,确认行政机关存在"事实认定不清、法律适用错误、程序严重违法,最终判决撤销97.56万元罚款决定。


律师手记
"每份法律文书都是证据链的基石"杜晓敏主任和郝丽媛律师在结案后强调,"本案胜诉关键在于对法条的精准把握,

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部始终秉承"专业立身、细节制胜"的办案理念,近三年累计办理多件土地类行政诉讼案件,用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,为当事人筑起对抗行政侵权的坚实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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