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业律所胜诉 - 数十万离婚款成功追回

2026-07-22 14:04:04 光业律所

近日,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胜诉。针对被告以“仅负责催收、不承担付款责任”为由拒绝支付协议款项,法院依法判决对方全额支付剩余30万元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

本案中,双方离婚时签订协议,约定共同债权中34万元归女方所有,由男方负责向债务人主张权利,并限期交付。后债务人仅偿还4万元即失联。男方认为其义务仅限于催收,付款应以实际收回债权为前提,故拒绝支付。
光业律师团队全面梳理《离婚协议书》《借条》、转账记录等证据,抓住协议中“限期交付”的明确约定,成功论证男方的付款义务不以实际收回债权为条件。

本次胜诉明确:离婚协议对共同债权的分割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,负责主张权利的一方应按约付款,不得以债权未收回为由拒绝履行,否则需承担本金及诉讼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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